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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谈嵇康为何而死

1998-09-16 来源:中华读书报 □张峰屹 我有话说

读房向东《嵇康为何而死》一文(见《中华读书报》1998年6月17日11版),颇有一点不以为然。房文认为,“在中国人的心目中,像嵇康以及屈原这样‘世人皆醉我独醒’的忧国忧民者的形象,向来是崇高的。”我不知道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的嵇康,什么时候竟变成了与屈原同列的“忧国忧民”者?从嵇康留下来的诗文中,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理想人生乃是“托好老庄,贱物贵身,志在守朴,养素全真。”(《幽愤诗》)他从根本上反对入仕参政,反对荣名与富贵,认为“荣名秽人身,高位多灾患。未若捐外累,肆志养浩然。”(《与阮德如》)他从根本上反对政争,说“权智相倾夺,名位不可居。”(《答二郭诗》)他的《卜疑》、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,更是其崇尚自然之人生理想的集中表述。嵇康的哥哥嵇喜为之作传,说他“超然独达,遂放世事,纵意于尘埃之表”;他的好友向秀也说,“嵇志远而疏”。这都表明着嵇康摆脱世俗系累和礼法约束的人生态度。从嵇康的诗文和他最亲近的人对他的评论中,我们都找不到嵇康涉足政事或卷入当时政争的思想依据。

嵇康之被杀,起因于牵连吕安一案。但究竟因为什么罪名被杀,史料和后人的评论都存在着矛盾与歧异。刘跃进先生在《中古文学文献学》中把历代关于此一问题的种种看法,概括为三种观点。今就此三说略加申述,以与房先生商榷。

第一种观点,“嵇康娶了曹操儿子曹林的女儿长乐亭主为妻(一说是曹林的孙女),属于曹党,故为司马氏所不容。”(刘著第147页)这一说法最早源自《世说新语》:“毋丘俭反,康有力,且欲起兵应之。”毋丘俭起兵反叛,时在正元二年(255年),而嵇康被杀乃是景元四年(263年)的事,其间相距八年。裴松之注《三国志》,早已指出此说之荒唐不可信。罗宗强先生《玄学与魏晋士人心态》一书详征史实,进一步论证了此说之不能成立。由此说引申出的,就是所谓嵇康因婚于曹氏、政治上属于曹党而被杀。详察历史,凡是当时因卷入曹氏与司马氏政争而被杀者,正史中均有明载,如何晏、夏侯玄即是;而史书并无对嵇康的此种记载。更重要的,景元初年,曹操的孙子如彭城王曹据、中山恭王曹孚、陈留恭王曹澳、常山真定王曹嘉等,都不仅未被杀害,还增加了封邑。司马氏不杀害曹氏后裔,反而去杀害一个并无实力的曹家女婿,于情理不合。因此,响应毋丘俭起兵说,以及由此而引出的因嵇康是曹氏姻亲而被杀说,都是没有根据的。

第二种观点,“嵇康之被杀,是因为《吕安与嵇生书》中有‘李叟入秦,及关而叹’诸语,致使吕安下狱,嵇康受牵连而被杀。”(刘著第149页)这一说法,实际是说《吕安与嵇生书》中吕安有澄清天下之大志,嵇康因此受到连累。关于《吕安与嵇生书》之作者,唐人李善注《文选》,已指出向有不同看法。嵇康之子嵇绍早已言明,此实为赵至(景真)与稽茂齐书(见公孙罗《文选钞》引《嵇绍集》)。近人余嘉锡与戴明扬先生虽曾力辩此书为吕安与嵇康者,但他们的论证并未提供确凿证据,只是一种推理,而这种推理的基础,是站在了儒家的立场上,把嵇康当作治世平天下的儒士,从根本上误会了嵇康的人生态度。唐人陆善经、明人梅鼎祚、清人何焯、陈景云、俞正燮以及近人黄季刚先生等诸多学者,都指出过这封信中许多不合嵇、吕情事之处,足证它并非吕安所作,与嵇康并无关系。其实,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理由他们尚未言及,那就是,如果嵇康因此信而被定罪,则嵇绍否认此信与嵇康有关,便无异于为其父翻案。这无论从当时的环境还是从嵇绍的为人说,都是绝对不可能的。嵇康虽为司马氏所杀,而嵇绍则是司马氏之忠臣,后来曾为救晋惠帝而“血溅御衣”。

第三种观点,“嵇康作了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而被杀。”(刘著第148页)这一说法的实质,是指嵇康“非汤武而薄周孔”,倡导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。起因于吕安案的牵连,而实因于他的这一生活态度为当时以名教伪饰的朝廷所不容而被杀。这是可能性更大的一种看法。虽有论者认为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“纯是戏笔”,是一种俳谐体,不能认真对待。但是如果考察嵇康的为人,就可以明白徘谐说不能成立。嵇康的另一篇文章《卜疑》,与此绝交书所表述的人生理想完全相同,足证都是他对出处去就深思熟虑之后的看法,非徘谐所能解释。而且从嵇康的诗文和关于他的所有史料,我们都找不出他有俳谐的个性。他是一个认真生活的人。

罗宗强先生在他的《玄学与魏晋士人心态》中,对嵇康的死作了认真的分析。他认为嵇康“非汤武而薄周孔”、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,与当时以名教伪饰的司马氏朝廷正相对立。嵇康“并非以反对司马氏之行动而被杀,但司马氏之杀嵇康,却实在包含有打击名士们的对立情绪、给予警告的意味。从思想上说,嵇康的被杀是‘非汤武而薄周孔’、‘越名教而任自然’的言行为名教所不容;从政治上说,他却是不知不觉代表着当时名士们对于司马氏势力的不满情绪,他的被杀是司马氏在权力争夺中的需要,借一个有甚大声望的名士的生命,以弹压名士们的不臣服的桀骜。”(第126页)关于这一点,钱钟书先生也有谈及:“嵇、阮皆号狂土,然阮乃避世之狂,所以免祸;嵇则忤世之狂,故以招祸。……忤世之狂则狂猖、狂傲,称心而言,率性而行,如梵志之翻着袜然,宁刺人眼,且适己脚。既‘直性狭中,多所不堪’,而又‘有好尽之累’,‘不喜俗人’,‘刚肠疾恶,轻肆直言,遇事便发’、安望世之能见容而人之不相仇乎?”(《管锥编》第1088一1089页)

根据以上申述,说嵇康乃是因为“非汤武而薄周孔”、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言行忤世而被杀,看来并非毫无根据。王蒙先生在这些观点的基础上,引发出对历史和人生的感慨,有何不可?历史研究,可以解释历史,也可以评论历史,从而引发对现实人生的思考。对历史现象发表不同的见解和看法,是容许的,尤其是在史料和评价都存在分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。魏晋这段历史,不少事件和人物史料不惟匮乏,且正史与小说家言混杂不清,龃龋难辨,更应允许有不同的观点存在。研究者应当严肃认真地考辨史料,分析问题。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,一知半解而又认为只有自己正确,别人错误,这是不好的。房文说王蒙先生“对嵇康之死缺乏历史常识的胡扯”,恐怕就说得过于武断。我以为,对学术问题的讨论,应该更富于学术色彩才好;学术批评文章,应该鲜明、尖锐,但应更富学理色彩,更少浮躁言辞。这似乎就涉及到学风问题了。

附带说一句,房先生文章中说嵇康的案件是钟会审理的,不知有何确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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